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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社區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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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社區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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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使用者需要持有「社區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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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社工會與服務使用者及家屬初步商討照顧計劃,服務使用者及家屬同意後才會開始進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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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會與服務使用者簽下「社區券保管收據」並交給服務使用者。本公司會保管其社區券之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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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會按與使用者及家屬訂立之照顧計劃安排相關之醫護或照顧人員提供服務。於正式服務開始後,本公司會通知社區照顧服務券辦事處及負責工作人員。
專人跟進服務情況
個案經理會跟進服務使用情況,服務使用者或家屬可以按需要而調整服務內容。如覺得提供服務之醫護人員或照顧員不太適合服務使用者,我們了解服務使用者之需要後,可以安排更為合適之人員。
何謂合資格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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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60歲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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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因以下原因而需要長期照顧(只列部份情況):
例如中風、柏金遜症、骨折或其它原因等而導致行動不便
患有認知障礙症而無法自理,需要照顧
如何申請社區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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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或家屬需要先到所屬地區的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或醫管局醫務社會服務部、提出申請「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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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之「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管理辦事處」會安排認可評估員為長者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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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結果會建議合資格之長者輪候社署資助之長期護理服務,包括社區照顧服務及/或院舍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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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輪候社署資助之長期護理服務期間,長者可以向負責社工提出申請「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
完成申請後,長者會收到「社區券証明書」,然後便可以選擇合資格之服務提供機構接受服務。 -
備註:整個申請程序大約為期三至四個月,請耐心等待,如對以上申請程序有疑問,請向我們的社工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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